鹤峰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12 22: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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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晚报讯(记者周光兵 通讯员杨频)11月18日,鹤峰县直某单位职工向女士前往武汉培训,培训结束后她还将享受5天的带薪休假,这是杨女士参加工作7年来第一次享受带薪休假待遇。
今年8月,鹤峰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凡连续工龄满5年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工龄满5年不足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工龄满10年不足15年的,每年休假7天;工龄满15年不足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龄满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种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昨日下午,记者随机电话采访了鹤峰县民政局、财政局、地税局、环保局、畜牧局等单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其所在单位已按照通知要求执行了带薪年休假制度。据了解,鹤峰县是我州8个县市中首个全面落实带薪休假的县。
(网络编辑:秋收)